第二十三章:消磨的爱情,击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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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办公室里,叶桃神色有些灰暗地望向了对面的走廊,心事重重。
揉了揉眉心,她轻叹了一声,神色幽怨,这一刻,若凄凉夕景,令人心疼。
对于叶桃的心境变化,林华对此倒是毫不知情。
正好到了下班的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跟叶桃说了一番话的缘故,整个人都有些小兴奋,哼着小曲,他先去理发店里理了个发,又去了花店买了几束花,而后兴冲冲地赶了回出租屋去,在家里一通大打除,又摆了个花瓶,插了几枝花儿在上面。
随后,他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擦干了头发,穿好衣服,拿起了银勺轻轻地搅动着一杯黑色的苦咖啡,坐在窗台上望向下面街上的来来往往的车河,这一刻的他,倒是小资得不能再小资了。
可这根本就没办法,蓝妙琪对于时尚与生活品质的要求半点不漏地刻入了她的形象设计与审美创意能力之中,也完全变成了一种融入林华骨髓里的一种本能,他实在没办法抗拒这种来源于本心的渴望与要求。
幸好现在升职了,工资已经一个月过万了,而且分成点还这么高,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倒是能支撑得起现在的小资生活了。
“过几天得回去看看老妈还有姥姥姥爷,给他们买些什么呢?”林华望着桌子上花瓶畔的那张现金支票还有升职表格,心里有些兴奋地忖道。
不过刚想到这里,“咔啦”一声轻响,门锁被打开了,一个女孩子推开了门,站在门口,眼神淡漠地望向了他。
那个女孩子大概一米六八左右,长得倒也耐看,但仅仅只是耐看,跟漂亮不算太搭界。身材倒也还好,却同样跟火辣搭不上边儿,只是苗条而已,前胸后臀料不足的情况下,也只能是苗条了。
“是你?”林华愣住了,来的人居然是他的前女友周兰。
周兰是他的大学同学,跟林华一样,也是宁海市本地人。
两个人上大学的时候处的对象,因为是同一个系而且还都是本地人的缘故,两个人自然而然走得很近,最后成为男女朋友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不存在谁追谁的问题。
大学毕业以后,两个人就合租了这间出租屋,各自找了工作。周兰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做美工设计。
原本两个人已经要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林华家境一般,只有一个五十岁的老妈在一家普通的事业单位上班,还跟姥姥姥爷同住在一栋四十多平的老筒子楼里,也没钱给他买新房子——连首付都付不起。
而上班一年后的周兰也逐渐被现实物化,自觉鲜美的爱情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她觉得如果嫁给一个连房子都买不起的男人,那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
所谓的共同奋斗、共同努力,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里,谁会当真?谁又敢看得那么长远?
所以,她选择了和林华分手。
其实说心里话,当初分手的时候,两个人都很平淡,没有任何任何激烈的情绪。
于周兰而言,或许是一种对未来的失望和对现实的厌倦。
于林华而言,那只是一种早早晚晚的结局罢了,他也早就做好了这种心理准备。
所以,两个人平静地相识、平静地恋爱、平静地分手,中间甚至没有兴起过任何波澜,哪怕是在床上的时候,也依旧平淡得如刷牙喝水一般,你使把劲,我叫一声,反复持续这个过程,再平淡地结束,仅此而已。
这种恋爱,也让林华和周兰都觉得索然无趣,或许就算不是为了房子,也到了分手的时候了,周兰提出分手更好,也免得耽误她。
所以在表达了对周兰的祝福之后,他亲手帮周兰收拾好了行李,送她上了出租车,还不忘了如朋友一般地跟她招手,道别!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周兰居然又回来了?倒是忘了,当初她没有将她的那把钥匙留下来。
“你是,林华?”原本眼神颇有些冷淡的周兰望向林华的时候,惊愕了起来,瞪大了眼睛。
对面的窗台上,午后的阳光斜斜而下,给斜倚在窗台上的林华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他的每一根发丝上仿佛都有金色的精灵在跳舞。
他穿着件质地很普通的白色衬衫,却说不出的清新阳光。他端着杯咖啡,银亮的勺子在杯中轻轻搅动,眉宇间轻藏着淡淡的困惑与忧郁,慵懒、优雅,如从银幕中走到现实里的男神,一时间看得周兰都有些失神了。
这还是曾经的那个林华吗?他以前虽然有些高高大大有些小帅,但依旧很普通。
哪像现在这般,举手投足间都是标准的男神范儿!
如果将过去的林华与现在的林华进行对比,必须用一个词来明确二者之间的差距,那就是,气质!
哪怕是将过去的林华打扮成现在的样子,也依旧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大男孩,永远不会是真正的男神,这就是有没有气质的差别。
可是这种气质的养成,那是需要金钱的累积与时间的沉淀,绝对不是简简单单地做个造型就能出得来的,有的时候甚至还需要专门人士的指导和培养。
虽然周兰并不懂得这些,但毫不影响现在的林华给她带来的那种突如其来的震憾与失神——好歹两个人也是同床共枕过两年时间的,对于这位曾经的枕边人骨子里往外的变化,她当然更敏感。
“是我,怎么,刚分手一周的时间就不认识了?”林华下了窗台,将咖啡搁在了桌子上,微笑望着她道。
他绽颜一笑的那一刻,周兰只觉得春天降临,这一笑真的好迷人啊,该死,以前她怎么没有发现他居然这样帅?
不知不觉间,她的脸居然红了,心头怦怦直跳,如小鹿一般乱撞起来,仿佛又重新找到了初恋的感觉。
“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周兰怔怔地望着他,结结巴巴地道。
而以前的她在林华面前素来很是强势,甚至可以用颐指气使来形容,可现在,她居然发现自己变得那样的心虚而没有底气起来了,甚至鼓不起足够的勇气流利地将一句话说得完整。
坐在办公室里,叶桃神色有些灰暗地望向了对面的走廊,心事重重。
揉了揉眉心,她轻叹了一声,神色幽怨,这一刻,若凄凉夕景,令人心疼。
对于叶桃的心境变化,林华对此倒是毫不知情。
正好到了下班的时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跟叶桃说了一番话的缘故,整个人都有些小兴奋,哼着小曲,他先去理发店里理了个发,又去了花店买了几束花,而后兴冲冲地赶了回出租屋去,在家里一通大打除,又摆了个花瓶,插了几枝花儿在上面。
随后,他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擦干了头发,穿好衣服,拿起了银勺轻轻地搅动着一杯黑色的苦咖啡,坐在窗台上望向下面街上的来来往往的车河,这一刻的他,倒是小资得不能再小资了。
可这根本就没办法,蓝妙琪对于时尚与生活品质的要求半点不漏地刻入了她的形象设计与审美创意能力之中,也完全变成了一种融入林华骨髓里的一种本能,他实在没办法抗拒这种来源于本心的渴望与要求。
幸好现在升职了,工资已经一个月过万了,而且分成点还这么高,足以保证他衣食无忧,倒是能支撑得起现在的小资生活了。
“过几天得回去看看老妈还有姥姥姥爷,给他们买些什么呢?”林华望着桌子上花瓶畔的那张现金支票还有升职表格,心里有些兴奋地忖道。
不过刚想到这里,“咔啦”一声轻响,门锁被打开了,一个女孩子推开了门,站在门口,眼神淡漠地望向了他。
那个女孩子大概一米六八左右,长得倒也耐看,但仅仅只是耐看,跟漂亮不算太搭界。身材倒也还好,却同样跟火辣搭不上边儿,只是苗条而已,前胸后臀料不足的情况下,也只能是苗条了。
“是你?”林华愣住了,来的人居然是他的前女友周兰。
周兰是他的大学同学,跟林华一样,也是宁海市本地人。
两个人上大学的时候处的对象,因为是同一个系而且还都是本地人的缘故,两个人自然而然走得很近,最后成为男女朋友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不存在谁追谁的问题。
大学毕业以后,两个人就合租了这间出租屋,各自找了工作。周兰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做美工设计。
原本两个人已经要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是林华家境一般,只有一个五十岁的老妈在一家普通的事业单位上班,还跟姥姥姥爷同住在一栋四十多平的老筒子楼里,也没钱给他买新房子——连首付都付不起。
而上班一年后的周兰也逐渐被现实物化,自觉鲜美的爱情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她觉得如果嫁给一个连房子都买不起的男人,那这辈子也没什么希望了。
所谓的共同奋斗、共同努力,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里,谁会当真?谁又敢看得那么长远?
所以,她选择了和林华分手。
其实说心里话,当初分手的时候,两个人都很平淡,没有任何任何激烈的情绪。
于周兰而言,或许是一种对未来的失望和对现实的厌倦。
于林华而言,那只是一种早早晚晚的结局罢了,他也早就做好了这种心理准备。
所以,两个人平静地相识、平静地恋爱、平静地分手,中间甚至没有兴起过任何波澜,哪怕是在床上的时候,也依旧平淡得如刷牙喝水一般,你使把劲,我叫一声,反复持续这个过程,再平淡地结束,仅此而已。
这种恋爱,也让林华和周兰都觉得索然无趣,或许就算不是为了房子,也到了分手的时候了,周兰提出分手更好,也免得耽误她。
所以在表达了对周兰的祝福之后,他亲手帮周兰收拾好了行李,送她上了出租车,还不忘了如朋友一般地跟她招手,道别!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周兰居然又回来了?倒是忘了,当初她没有将她的那把钥匙留下来。
“你是,林华?”原本眼神颇有些冷淡的周兰望向林华的时候,惊愕了起来,瞪大了眼睛。
对面的窗台上,午后的阳光斜斜而下,给斜倚在窗台上的林华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他的每一根发丝上仿佛都有金色的精灵在跳舞。
他穿着件质地很普通的白色衬衫,却说不出的清新阳光。他端着杯咖啡,银亮的勺子在杯中轻轻搅动,眉宇间轻藏着淡淡的困惑与忧郁,慵懒、优雅,如从银幕中走到现实里的男神,一时间看得周兰都有些失神了。
这还是曾经的那个林华吗?他以前虽然有些高高大大有些小帅,但依旧很普通。
哪像现在这般,举手投足间都是标准的男神范儿!
如果将过去的林华与现在的林华进行对比,必须用一个词来明确二者之间的差距,那就是,气质!
哪怕是将过去的林华打扮成现在的样子,也依旧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大男孩,永远不会是真正的男神,这就是有没有气质的差别。
可是这种气质的养成,那是需要金钱的累积与时间的沉淀,绝对不是简简单单地做个造型就能出得来的,有的时候甚至还需要专门人士的指导和培养。
虽然周兰并不懂得这些,但毫不影响现在的林华给她带来的那种突如其来的震憾与失神——好歹两个人也是同床共枕过两年时间的,对于这位曾经的枕边人骨子里往外的变化,她当然更敏感。
“是我,怎么,刚分手一周的时间就不认识了?”林华下了窗台,将咖啡搁在了桌子上,微笑望着她道。
他绽颜一笑的那一刻,周兰只觉得春天降临,这一笑真的好迷人啊,该死,以前她怎么没有发现他居然这样帅?
不知不觉间,她的脸居然红了,心头怦怦直跳,如小鹿一般乱撞起来,仿佛又重新找到了初恋的感觉。
“你、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周兰怔怔地望着他,结结巴巴地道。
而以前的她在林华面前素来很是强势,甚至可以用颐指气使来形容,可现在,她居然发现自己变得那样的心虚而没有底气起来了,甚至鼓不起足够的勇气流利地将一句话说得完整。